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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第 12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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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:“花都。”

叶飞惊眉头蹙起:“你知道我们要去哪儿吗?”

“不知道。”女子摇头,“我刚跑出来一天,没走多远,主家的人肯定能追上我。我在这边人生路不熟,无可藏身。你们有马车,能走的快一些。无论去哪儿,我只求能避开来抓我的人!”

叶飞惊:“为什么不去官府?”

女子:“人牙子卖我的时候,给我吃了药,让我按了手印。白纸黑字,官府管不了。”

女子说的有条有理。

所以,十分可疑。

叶飞惊把这一切禀报给了李琮栖。李琮栖便吩咐说:“带上她。”

对于陌路人的话,不必费口舌去求证。反正此番南下路途遥远,多几个猜谜解闷的玩意儿,也不至于无聊。自己做鱼饵,咬上钩子,万一引出了想要钓鱼的人,那便是意外收获。

马车上一片安宁,为了不枉闻一路浓厚的“女人味”,叶飞惊开始了打探。

“你以前是做什么的?”

“我就呆在家里,还未出阁。平日帮着父母,什么都会做一些。洗衣烧饭,缝补女红,采买算账……”

拾月听着略有怔忡。这女子所说的经历,自己也曾如此想过,只不过这两个男人没有究根问底。那这女子的话,会是真的么?

他们又留下了她,难道这二人是要一路行善吗?

现下自己与这个女子比起来,还算是他们的熟人,凡事都讲究先来后到,所以她能坐进马车里。既得了这样的待遇,那就不能再被赶下去。

思及此,拾月不敢耽搁,拿起已经到手了的针线,乖乖的开始穿针引线,缝补衣裳。

过去在林府,她有缝过荷包的。虽然手拙,但是云瑶不嫌弃。每年云瑶生辰,她都会亲手缝绣一些玩意儿当做生辰礼。随着年岁增长,她缝绣的物件儿越来越大。熟能生巧,比起洗衣,这事儿她还算擅长。

李琮栖瞧了会儿拾月认真缝补的样子,又看了看衣衫破损处的针脚,不多时便移开了视线,从座位下面的抽屉里,拿出了本书来读。

小哑巴刺杀南昭郡王,影响两国邦交,国之安定,身份当真可疑。然而经过这两天的同行,除了满身的破绽,李琮栖实在瞧不出这人的高明之处。如今借着这个机会,可以仔细观察一番。

拾月也没光顾着缝补,她一边做活儿,一边听着车外女子与青衣男的闲谈。女子名叫小虞,是南地花都人。花都曾是南昭国土,十年前边境一战后被晏国占得。彼时的晏帝在战前即颁下诏令,施以仁策,免赋五年,厚待边民。是以部分原城居民归顺大晏,留守故地,并未迁移。

小虞因为好奇晏国的风土人情,遂瞒着家里人北上出游,不想路遇歹人,被变卖到了阳城的富人府上做奴婢,昨晚是她逃出来的第二天。奔波了一天一宿,还是给追上了,幸好碰上了大好人叶飞惊。

拾月这才得知青衣男的姓名。

听到女子用娇滴滴的口吻夸赞叶飞惊,而叶飞惊也好声好气地回应,拾月心中略有些酸楚。如若自己能够开口言语,是不是就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。

李琮栖抬眼扫了她一眼,不甚在意地吐了两个字:“累了。”

拾月讪讪,连忙摇头。自己偷听人讲话,被抓包了。她抬眼冲着面前人微微一笑,眉眼弯弯,甚是乖顺。落在李琮栖眼里,与他那个八九岁的侄女惹事后求宽恕的样子无二。这样的人,给了南昭郡王一刀致命伤。若非出自意外,那便是绝顶机敏,深不可测了。

拾月之所以对黑衣男展露笑颜,无外乎因为刚刚听见了能说会道的小虞与青衣男交谈甚欢,心底里生出了危机感来。

之前明明还在犹豫是否要与这二人同行,如今有了假想敌,她倒是坚定了。小虞并非她的至亲至爱之人,没什么好谦让的。既然黑衣男在她面前,还能看懂她的想法,那么为了路上过得舒坦些,她得动一动心思,与他拉近关系。

“能说话真好。”拾月干活的间隙,不忘卖惨,面露凄色,比划道,“你怎么会跟哑巴交谈的?”

李琮栖:“从前认识过一个。”

拾月谄媚的竖起大拇指:“你好聪慧!”

她在茶寮第一眼见到面前这人的时候,是有些害怕的,不敢直视。其一是盯着陌生人看很无礼,其二是觉得他太体面了。脸长得好看,气质端肃,不苟言笑,衣装干净洁整,与周遭氛围格格不入,分外出挑。这类人,最差也是富家子,且看他身边伴着带刀护卫,更有可能是个有身份的。而她一穷二白,还是逃犯,形单影只,惹不起。

饶是林翰这个朝廷三品官员,为了仕途平顺,明哲保身,在云瑶和昊锦还很小的时候,就对他们谆谆教诲,不要与官宦之子结怨,哪怕是官职低于他的。

拾月耳濡目染,把林翰的小心谨慎寂天寞地领悟了个彻底。不过眼下形势比人强,她身不由己,做不得咸鱼。

畏惧李琮栖的人随处可见,讨好他的亦不在少数,李琮栖对别人的恐惧和奉承早就习以为常。是以小哑巴在朝他比划的时候,他注意的却是她白嫩的小手与灰黄的面颊之间明显的肤色差上。

小白手在暗黄的脸蛋前面来回摆动,还有她的脖颈,也是雪白细嫩的。两色对比,很是滑稽。而她自己,浑然不觉。

她是有点小聪明的,可惜不多。

这点障眼法,他六岁时就看得出了。

李琮栖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。

黑袍的布料是丝软质地的,拾月一针一线缝得细密,生怕一个不小心,用错了针。是以直到马车暂停,中途歇息,她才补好那段一尺来长的破口。

补好后她把衣衫拿给主人验查,李琮栖只看了一眼,便说:“你留着穿吧。”

拾月有些不知所措,怔怔地望着他,又低头瞧了瞧自己缝合的针脚,确实能看出来补过了。可衣裳坏了那么大的口子,这已经是最好的补救办法了吧。无论如何,也不可能恢复成原样的。

拾月再次抬眼看了看黑衣男,他拿着书,似乎不想理她。这时叶飞惊敲了敲车门,随后探身,递送上来一盘点心,就也瞧见了拾月缝补的衣裳。

“这就是你一路上的杰作?”叶飞惊面上的嘲讽之色未加以掩饰。

就这针线活儿,还没他好呢!

拾月匆忙揽过衣裳,随便折了几下,当即就塞进了自己的包裹里。他主子说给她了,就算她缝的不好又如何。往好了想,还算因祸得福了呢!

黑衫虽然是坏的,那也是她身上的小厮短打比不了的,是她捡到便宜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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