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亿戴上了帽子,头低低地朝前走了。
回到公寓已是十点钟。
沈亿刚走到二楼的走廊,就看见对面那个门口蹲着个人,他没什么表情,径直走过去。
“你去哪了?”
沈亿将钥匙插进孔里。
“你说话呀。”戎斯思一把拍掉他的手,插进去一半的钥匙被推了出来。
沈亿有几秒没动,忽然掐她脖子,“又想死了?”
他掐的力道很重,戎斯思慌了一秒,也不挣脱任由他掐,甚至还握住他的手,“对啊,这段时间你掐我掐得还少吗?除非你让我进去,否则我天天来。”她忽然笑,“你不知道吧,就算你掐我脖子我都觉得是种情趣。”
沈亿厌恶地松了手,“滚回你自己公寓。”
他开了门,戎斯思立即挤进去一边拉他手,“她解嘉木有什么好的我哪点比不上她?沈亿,你看看我,只要你愿意好好跟我相处肯定也会喜欢上我的。”她抓着他手忽然往自己胸上放,沈亿猛地甩开。
他也不想再跟这个女人废话,拿起电话就要打911,绒斯思立马按住他手机,沈亿手往旁边躲,厌极了她,被她碰一下都觉得烦。
戎斯思沉默着,头微低,盯着地面。
“沈亿,你看,只有跟我待在一块的时候你才像个活人,会发脾气,有很多情绪,你再看看现在的你,跟死人有什么分别?跟我在一起吧,只要时间够长,你一定会爱上我的,人都是这样的,哪里会那么长情?痴痴地等一个人好几年?别傻了,更何况你们连面都见不到。”
自始至终他只是那样冷漠地听着。
“你只是现在不喜欢我,等某天你在大街上碰见一个人,你对她心动了,哪里还会记得解嘉木?人只要遇到诱惑都会犹豫,这是人性,只是那个人凭什么不可以是我?”
“我现在不喜欢你未来也不会,你如果不做那么多事我还不会烦你,拿你当朋友对待。”
戎斯思皱着眉抬头看他,质问他道:“你就这么嫌弃我,你信不信我...”
“去啊,你不最擅长?”
“......”
沈亿走了进去,把外套往沙发放一边坐下,拿水杯倒水,一只小狗摇着尾巴跑到他脚边。
他喝第一口,那个门被人关了回去。
三三抬起爪子想要碰那个杯子,被沈亿呵斥:“三三。”
它叫了两声,乖乖趴在地上。
沈亿靠在沙发,闭目养神。
刚到美国那会,高暮芸给他们在学校附近租了间两室的公寓。
他去洗澡,戎斯思这个疯女人闯进来,晚上他睡觉,她脱光了衣服爬到他床上,甚至还用他的杯子,喝他喝剩的水,一不高兴就给高暮芸打电话告状。
后来他破罐子破摔,直接搬了出来,那间公寓留给她自己。
搬出来后清净了很多,也让他有很多时间沉浸在那些痛苦里,脑子里无时无刻不在想她,很少有睡着的时候,就算睡着梦里都是她。
他想见她啊。
可怎么见?说好了不会再出现,要是被她看到会更恨自己吧。
沈亿长长舒了口气。
那晚他直接在沙发睡着了,第二天起来去上课。
一周后他再去心理医生那复查,结果跟上次差不多,没什么疗效。
这天上课,他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变差了,上节课刚讲过的点要回忆好长一段时间才能想起来。
后来他去问,医生说这是很多心理疾病都会有的症状。
那天沈亿买了很多酒回去,把自己灌醉。
三三在他脚边叫,沈亿俯下身摸它头,“你也想她了是吗?我也想她。”
半醒半醉之时,他的日记里写了整整一页纸:木木,我在美国很挂念你,也总放心不下,你有没有好好吃饭?胖了还是瘦了?上课有没有很累?跟朋友相处得好不好?有没有认识新的人?有喜欢的人了吗?过得开心吗?
我好想见你,哪怕只是跟你在校园里静坐都好,记得那天晚上你跟我说觉得我好,对不起,让你这么失望。
原本来美国我是想好好治病的,可无形之中有一股力量在拖着我下坠,这行尸走肉般的日子我过够了,我觉得自己好烂,灵魂跟着躯体一起腐烂掉了。
我知道我不配说爱你,可我还是忘不掉你。爱不能言说,是何等的苦楚。
大概因为喝了太多酒,那一觉是他长久以来睡得最安稳的。
沈亿醒来,倒了杯水喝,脑袋在隐隐疼,他捂着额头闭上双眼在缓神,就在这个瞬间他忽然想起,昨晚的梦里没有她。
在这之前每个梦都跟她有关的。
沈亿双眸不安地乱动,不断逼迫自己去回想跟她有关的点点滴滴。
跟木木认识的时间是...
他慌乱地拿过笔来写:2012年的1月28号。
慌得手抖,字都是歪的。
她当时穿的衣服是...
白色连衣裙,褐色外套,小白鞋。
她最爱吃的菜是...
炒牛肉,蒸鱼,不能接受菜里有葱花香菜。
还记得。还好都记得。
看着那几行歪歪斜斜的字,他忽然笑了,笑得酸涩。
我因自己忘不掉你而痛苦,可当发现自己有忘记你的迹象时,第一反应竟是,慌,慌得心神麻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