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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第 1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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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调查的怎么样?在我说的位置找到车了吗?”罗布将一片雪花肉铺在了烤盘上,“刺啦刺啦”的声音勾起了宋韵脩的食欲。

“找到了,多亏了你提供的线索,不过那里确实偏,又没有主干道,你朋友怎么会骑到那里?”

“他是个喜欢玩刺激的家伙,不带护具,不走寻常路,越是人迹罕至的地方他越喜欢去。”

宋韵脩笑笑,意有所指地问道:“该不会……是‘无中生友’吧?”

罗布听后哈哈大笑道:“怎么会,我可惜命多了。那天你提到车的事情后,我就和几个关系好的摩友提了一嘴,跟他们说最近有个偷车贼,后来被逮住后说自己把偷来的车丢在山里,忘了具体位置,让他们最近在凌月山注意一下,看看附近有没有废弃的SUV,谁找到了我请他吃大餐。然后那群人讨论了一晚上,第二天天没亮就跑去山里找线索,就找到了那辆车。现在我可是欠了他们一顿大餐,宋哥,你可要补偿我啊。”说罢,他一边卖萌似地对宋韵脩眨了眨眼睛,一边将一片烤到冒油的五花肉夹进了他的盘子里,“放心,吃完饭后我就把那个家伙的电话给你,你可以去问他到底怎么发现的车。”

宋韵脩被他的忽闪忽闪的“卡姿兰”大眼睛闪到有些脸红,暗自觉得这人似乎在对自己撒娇,试图勾引自己,但是又没有证据,他轻咳一声,转移起了话题:“话说这个凶手的反侦察经验丰富,让我觉得这个人不像是第一次犯案的人,但是我们没有在系统中找到有类似作案手法的案子。你觉得为什么这样一个凶手会大费周章地焚尸呢,既然他能找到那么一块不容易被人察觉的风水宝地,为什么不将尸体和汽车一起在深山老林里一起烧毁呢?”

罗布听到这个问题,撅了撅嘴,似乎对自己的魅力没有起到该有的效果而感到遗憾,但是还是回答道:“我又不是凶手,我怎么会猜到。不过如果我想,如果一个有经验的凶手想要杀一个人,有三个选择最有可能帮助他逃脱制裁:第一选择是将整件事布置成一个明显的事故,因为这样最不容易被警方怀疑,大部分人也都只会产生‘啊,这个人真倒霉’这样的想法,而不会去深究背后的真相;第二选择是把现场布置成自杀,这种比较适合死者最近经历过重大变故的情况,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掩人耳目;第三选择是彻底处理尸体,没有尸体就很难立案,逃脱惩罚的可能性也很高。至于采用焚尸这种不算高效又有很大风险的方法,最大的可能就是为了销毁证据。焚尸毕竟不像电视中演的那样容易,一方面火光很有可能引起他人的注意,就像这次的案子,就被一对路过的父子发现,另一方面,除非有焚尸炉一类的专用设备,这种手法并不能完全销毁尸体,反而会留下很多可追踪的证据,一般……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如此做。”

“迫不得已?”

“比如……激情犯案。刚刚说的三种情况,都是有预谋的情况下会做出的选择,但是一旦涉及到激情犯案,留给凶手的选择就不多了。一方面,凶手要抹除自己行凶时的证据,另一方面,又要尽可能消除死者和自己之间的联系,特别是要掩盖自己的作案动机,所以凶手才有可能选择焚尸。焚尸能消除一些尸体表面的痕迹,最重要的是,还能影响死亡时间的推断。”

“你居然还考虑过这些?”宋韵脩感到大受震撼。

罗布摸着头憨憨一笑:“都是推理小说给我的启发。”

宋韵脩笑了笑,随后陷入沉思,根据死者身边人的描述,刘运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,这样的性格必然会导致他在工作和生活上有很多仇家,激情犯案不是不可能,甚至是非常有可能。但是一般情况下,激情犯案的凶手在作案后,往往会因为害怕、震惊等情绪,在案发现场留下破绽,不会有如此强的反侦察手段。

除夕的晚上,究竟发生了什么?

饭后,宋韵脩回到了局里。刚坐到座位上,张潇就凑过来,狠狠在他身旁嗅了一下,啧了一声,说道:“真让人眼红啊,你们两个人大中午的,居然跑去吃烤肉。”

宋韵脩狠狠白了他一眼,反唇相讥:“人家帮我们找到了那辆车,导致我欠了人家一顿饭,今天中午算是用烤肉给补上了。倒是你,嫂子送来的十全大补汤和海鲜大餐终于吃腻了?”

张潇悻悻地说:“再怎么补都是外卖,我还是想吃她亲手做的小炒肉。”

宋韵脩笑了笑说道:“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,凶器找到了吗?”

张潇坐回椅子上翘起了腿,说道:“没,奇了怪了,第一案发现场也没有,抛尸现场也没有,车里也没有。总感觉哪里不太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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