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末的北京,空气里像罩了一层纱,无论用什么方式呼吸,都被吊着一口气。
电话铃声打破了午后的宁静,来电显示是“女魔头”,陶秋珩的经纪人。这个外号不是他起的,他拿到手机时就是这个备注,他一直没改。
陶秋珩犹豫一下,接了电话。
“昨天送过去的剧本看了吗?”电话那边宋岑没有半句废话。
陶秋珩耸起右肩,歪着脑袋夹住手机,指尖翻过一页剧本,视线落在茶几上的那一摞剧本,昨天助理送过来后,被他原封不动放在茶几上。
“没……”陶秋珩把剧本卷起的边角按压平整。
“没看的话就别看了。”宋岑预料到他对送过去那些剧本兴趣不大,也没指望他会看,“你准备一下,晚上我约了程导吃饭。”
“程导?”
陶秋珩想起半个月前的试镜,不由捏一把汗。那圈内人口中的大导演,不苟言笑,只坐在那就能起到震慑的作用。
试镜那天程导递给他一个剧本,让他从里面选一段现场表演。他表现可以用糟糕来形容,连他唯一的擅长的——记词快也没发挥出来。
他选了一段单人独白的戏,原本台词到“你们为什么总问我的过去,而不是看现在的我。”就应该结束。
陶秋珩说完这段台词,眼里的戏还没消散,他含着泪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一句:“我已经死了……”
这句话一出,现场气氛骤变,在大导演面前随意加改词是大忌。他当即给自己这场试镜宣判“死刑”,稀里糊涂地把剧本带出来,对方也没让他还回去。
剧本只有前三集,节奏非常紧凑,主角被亲生父母从沿海都市接回西南小镇,到第一个矛盾爆发的地方——他对都市仍然心存留念,母亲亲手断了他的念想。
这几天他反复研读,如果再演一遍,至少不会像之前那么糟糕。
没想到机会这么快就来了。
“他怎么会答应?”
“是啊,我也奇怪。”宋岑笑了笑。
大导演的戏竞争向来激烈,试镜结束宋岑还安慰他就当是一次历练,谁知转头都约上饭局了,怪不得叫她“女魔头”。
“你也知道,人情世故在大导演面前行不通,而且公司和他也没交情。本来我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约他,没想到他竟然答应了。”宋岑收敛笑意,“不过,不只他一个人,制片人也会去。趁现在还有时间,你好好准备,别到时候聊起来,你又不知道说什么。”
陶秋珩闭上眼睛回想,他说出那句台词后,程导的脸色立刻沉下来,看来确实触了禁区,今天见面时好好和程导赔个礼,道个歉。
刚放下手机,那恶魔低吟般的声音又响起,如果不是被爸妈强制他打开铃声,他更喜欢静音状态。
每次接沈向榆的电话,都是那边先开口:“珩珩,你在做什么?”
“妈。”陶秋珩一边接电话,一边走向卧室,“这几天我都在公寓里。”
陶秋珩父母都是北京高校的教授,学校分配了房子。他经常拍戏到半夜,为了工作方便,他住在公司安排的单人公寓里。
“这几天就别开窗,但也要适当通风,你那小公寓的空调有净化功能吗?不行的话你自己掏钱换一台,不舒服的话直接去医院……”沈向榆经常为了生活上的一些小事给他打电话,“你现在身体不比以前,没戏拍的时候就好好休息。”
沈向榆在电话里和他絮叨了十五分钟,他站在衣柜前,面对满柜子素色的衣服有些无从下手。
在沈向榆偶尔喘口气的间隙,他能插上两句话:“妈,公司送来十多个剧本让我这周看完,暂时没时间出门。”
沈向榆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,什么借口托词她没听过,很明显陶秋珩的话她眼里都是搪塞她。
在他的再三保证下,沈向榆终于舍得挂电话。
陶秋珩从衣柜里拿出一身比较正式的服装,换好后走到洗漱台前。
他打开水龙头,就着冰凉的水冲了把脸,刮掉这些天颓在公寓里长出的青胡渣,用发胶随意抓了一下头发,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些。
这张脸随意收拾一下,就很出挑。怪不得16岁第一次出演电视剧就能让人记住。
站在玄关的镜子前,陶秋珩努力拉开嘴角,露出一个笑容。以前陶秋珩的笑容他怎么也学不来,咧嘴露出牙齿,毫无生机。
陶秋珩下楼,公司给他配的奥迪已经停在楼下。
刚坐进车内,宋岑递过来一个剧本,“趁路上的时间你赶紧过一遍剧本。”
封面上写着《繁城》两个字。
“哪里来的剧本?”陶秋珩接过剧本翻了一下,和他之前带出来的剧本一样只有前三集的内容。
“你别误会,你姐我还是有职业道德的。”宋岑点聊天记录,拿到陶秋珩面前,“这是剧组下午发过来的,你通过第一轮筛选。他们早点通知我就不着急约程导,不过,他既然答应了今晚的饭局,至少说明我们五成把握。这么好的消息,你有点反应啊。”
陶秋珩的注意力全在剧本上,感觉到有人拍他的手臂,猛地抬头。
宋岑看到他这模样有些好笑:“你是高兴傻了,还是没听到我说什么?”
“听到了。”陶秋珩朝宋岑笑了笑,嘴角边有两个梨涡,让这张脸看起来有了一点亲和感。
他翻过陶秋珩以前的照片,不管怎么笑脸上都没有梨涡,这两个梨涡是这几年才出现的。